额鲁特女
有位额鲁特族妇女,是乌鲁木齐一个平民的妻子,婚后几年便守寡。这位少妇颇有姿色,常常有媒人登门。少妇辞谢说:“再嫁是必然的。然而丈夫死去,没有儿子,公公年老,我要离去后他依靠谁呢?等我将公公养老送终后再说嫁人之事吧。”有人愿意到她家入赘,代她赡养公公。少妇又辞谢说:“男人的性情没法保险,万一与公公合不来,后悔就来不及了。这也行不得。”少妇辛苦操劳,使公公生活得温饱安乐,竟胜过了以前儿子在世时。过了六七年,公公寿终正寝,少妇操办丧事完毕,在墓前痛哭辞别,然后换上鲜艳的衣服登车改嫁去了。议论者惋惜她不贞节,却不得不称她是个孝妇。内阁学士永公当时镇守乌鲁木齐,听说这事后叹惋地说:“这就是所谓品质美好而未受过教育的人。”
侠盗
据新城人王符九说:他的朋友被任命为贵州的一个县令,向一个陕西商人借债。商人趁机盘剥勒索。朋友迫于启程期限已到,委曲迁就,而商人愈发节外生枝。争执到深夜,朋友只得忍痛写了借据。借据上写的是一百两银子,实际上拿到的不足三十两。商人离去后,朋友将银两收入箱内,正独自叹息。忽听房檐上有人说:“世上没有这样不公平的事!先生太软弱可欺了,让人义愤填膺。我本来打算来偷您的财物,今天且惩罚一下那个商人,为您出口气。”朋友害怕,未敢答言,随即屋角发出声,盗贼已越墙而去。第二天,听说那商人被盗,箱中新旧借据被席卷而去。这个盗贼真够侠义,然而那商人做事也太过份了。他冒犯了造物主的忌讳,所以鬼神巧妙地让他付出代价。
鬼知阴事
许文木说:和他沾点亲的一户人家刚刚得到官职,具备丰盛的祭品祭祀先祖。有个巫师能看到鬼,暗中对人说:“某人新得官职,祭祀家祖,可他家先灵们受祭时,都面色沮丧,好像要掉泪的样子。而后巷某甲的鬼魂,却坐在他家对门的屋脊上,翘足而笑,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。这是什么缘故呢?”后来,得官的人到任不久就犯了法。巫师这才悟出他家先灵们为何悲伤。可是,某甲的幸灾乐祸,却一直没能理解。过了很久,有知道得官人秘事的人说:“某甲的女儿有姿色,他曾让某位老妇用金钱珠宝买通,陪他睡了几个晚上。人不知道而鬼却知道。谁说暗地里就可做缺德的事啊!”
老儒
王梅序举人说:交河县城西面有座古墓,树木丛生,传说内藏妖怪,碰上的人大都得寒热病,樵夫牧童都不敢靠近。有一老儒耿直而自恃胆大,由他家到县城,古墓刚好在中途,每次经过都要在此休息,傲然睥睨,竟什么也看不到。这样过了几年。一天,他又坐在墓边,解开衣服乘凉,回到家就发了狂症,口出疯话道:“以前把你当作古君子,所以任凭你放诞,不敢冒犯你。你最近做了亏心事,才知道以前你堂堂正正的行为,都是装出来的,现在不再怕你了。”他家里人再三地拜求祈祷,昏迷了好几天,他病才痊愈。从此以后,他气馁胆虚,每次经过那地方,就低着头急步走过。由此看来,妖怪并不可怕,只要心中无邪,就是冒犯它,也不敢和你计较;但同时妖怪也很可怕,只要行为稍有玷污,即使很秘密,它也都能看到。
《佐治药言》六则
我的学生汪辉祖,萧山人,字焕曾,是乾隆四十年进士,现任湖南宁远县知县。没有及第之前,他长期在州县作幕僚,曾撰《佐治药言》二卷,其中记载几条最近的案例,足以供执法者参考。其中一条说:孙景溪先生名尔周,任吴桥县令时,有幕僚叶某。一天晚上叶某正在喝酒,忽然昏倒在地,过了两个小时才醒过来。第二天,他闭门用黄纸书写了一篇呈文,拿到城隍庙祭拜而后焚烧了。没人知道其中缘故。过了六天,又如前次一样昏倒在地,很久才醒来。他请求迁居到府外去。他说:八年前,在山东馆陶县做幕僚。有位士子控告一个恶少调戏了他妻子。叶某本打算报请县令只惩治恶少,不必士子妻出堂对质。但负责审问的另一幕僚谢某却想看看士子妻姿色如何,怂恿叶某传讯她。结果士子妻上吊而死,恶少以犯了人命案论罪抵命。现在恶少在阴间控告,说那女人若不死,他便不会以人命案论罪;而女人的死是由于衙门的传讯引起的。馆陶县城隍神发来文牒拘审叶某。昨天,叶某拿着呈文申辩说:“那女人本应出庭对质。况且出此主意的是谢某。”很快,城隍神又来文说:“传讯那女人之意,在于看人家姿色,不是为给人家申冤。这念头虽然起于谢某,但刀笔却操在叶某手里。谢某已经拘拿到此,叶某也不能宽恕。”叶某说:“我是逃不过去了。”第二天晚上,叶某死去。
其中一条说:浙江按察使同公讲,乾隆二十年秋季复审各省死刑犯时,有天夜晚,他悄悄出去暗察属下官吏们办案情况。大部分官吏都已睡觉了。只有一个房间还灯烛明亮。他透过窗户向里窥视,见一官吏正在翻阅案卷,几案前站着一个老翁和一个少妇。同公很感惊奇,便观察起来。只见官吏开始抄写了一张案卷,随即撕毁了又重新书写。那少妇恭敬地退下去了。官吏又抽出一份案卷,沉思了许久,书写了一张判决书。老翁也作揖退去。此后,同公传问了这位官吏,得知先审理的是台州的强奸致死案。开始时考虑判定缓期处决,但又考虑到奸污犯是读书人,却德行败坏致人寻死,改判为立斩。后审理的是宁波斗殴致死案。开始时考虑判为立斩,随后考虑到杀人者去讨债,为自卫还击欠债者的无理殴打而致伤人命,改判为缓期处决。同公才知那少妇是位宁死不愿失节的烈女的魂魄,那老翁是在押死囚的先父。
其中一条说:秀水县县衙门里有座爱日楼,楼梯板早已毁坏,每逢阴雨天就会听见鬼哭声。一位老吏讲,康熙年间一位县令的母亲喜好诵念佛经,于是修建了这座爱日楼。雍正初年,有位县令携同他的幕友胡某来上任。盛夏时节胡某不愿见人,独居楼上。他所用的书籍、案卷和食物,皆由绳子吊上吊下。一天,人们听到楼上发出惨叫声。手下人急忙搭梯子而上,见胡某赤身裸体浑身是血,拿刀刺自己的肚子。并且满身刀伤,像被刻画了似的。胡某说:“过去在湖南某县做幕僚,有一桩案子是奸夫杀了本夫,奸妇向官府自首了。我恐怕县令责怪我失察,就上报说访拿住奸夫奸妇了。奸妇于是被分尸而死。刚才,我看见一位神带领着那奸妇来此,用刀刺入我腹中。我便人事不知了。”胡某呼号了一天一夜后死去。
其中一条说:吴兴县吏,以善于治理钱财粮税著名。同事偶然怠慢了他,他就向上司密告同事贪污盗窃。该同事入了大狱。后来这个县吏竟咬烂自己的舌头而死。又,无锡的张某在归安县县令裘鲁青府上做幕僚,有个奸夫杀了本夫,裘县令认为奸妇并未参予谋杀而要释放她。张某大声争辩说:“赵盾没有讨伐弑君者,就是弑君;许世子为父亲进药而没尝,就是弑父,《春秋》中有追究动机之法,因此奸妇不能宽恕。”结果奸妇被处死。后来张某梦见一女子,披头散发,手持利剑,痛苦地来到他面前说:“我本无死罪,你为什么非急着要我死不可?”说着用刀刺他。张某惊醒,觉得被刺处剧痛。自此夜夜有此恶梦,直到死去。
其中一条说:萧山人韩其相先生,自少年时就擅长刀笔(写讼状),但他屡屡应举落第,年长后又无子嗣。他已经没有进取之心了。雍正元年,韩先生在公安县做幕僚,梦见神对他说:“你因为笔下的罪孽太多,被剥夺了官禄和子嗣。现在你治狱办案仁义宽恕,神将赏赐你科考功名和儿子,赶快启程赴试吧。”韩先生未敢全信。第二天晚上又做了此梦。当时已是七月上旬,他说去赶考已来不及了。神说我能送你。醒后,他急忙整理行装回程。船行江中一路顺风,八月初二竟然到达了杭州,作为遗漏的秀才参加乡试,考中举人。第二年又得一儿子。焕曾治学严谨笃实,有古学者之风,他所讲的事情不会是妄言误说。
还有,汪辉祖又在《囚关绝嗣》一条中说:平湖人杨研耕在虞乡县做幕僚时,县令兼理临晋县,有桩疑案很久未能判决。后调查核实为弟弟将哥哥殴打致死,杨研耕夜办案件完毕,没来得及熄烛便上床睡去了。忽听见床上帐钩发出响声,帐子微微打开。他以为是风吹的。不一会儿帐钩又响,帐子被帐钩挂起,有一位白发老人跪在床前磕头。杨研耕叱喝一声,那老人不见了,但几案上有翻动纸的声音。他急忙起身去看,翻开的正是他刚才审阅的案卷。他反复详细审阅,罪状并无冤情,只是有一个情况:这家人四代单传,到罪犯父亲辈才生了两个儿子,现在一个死于非命,一个又论罪处死,那么这家在传到第五代时就要绝后了。杨研耕于是将判决书毁掉,依然存疑搁置起来。我认为存疑是最好的办法。以王法论,灭绝人伦的人一定要杀;以人情论,断绝子孙也值得怜悯。生与杀都有所违背,仁与义难以两存。如果定要委曲人情而求通王法,则杀人者抵命,死者之冤才能伸。死者伸了冤而使祖上绝后,他若有知也会不情愿。假如死者竟然愿意,那就是没有人性了。即使不抵命也不能说是枉法。这是一种说法。有人又说,人情只是一人之事,法律是天下之事。假使凡是家中只有兄弟二人,弟杀其兄,便怜悯他们家会绝后而不让抵命,那么夺产杀兄者就多了。那么法律又怎么能起到正人伦纲纪的作用呢?这未尝不是一种可考虑的说法。看来没有皋陶那样明断的官,此案确实难判决。还是存留着等待明理的人去论定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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