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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雇保姆到家里干活的果报及贩卖佛像,佛经,佛塔的过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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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0 17:40 | 只看该作者 | 倒序看帖 | 打印
特别提示:本文摘自索达吉堪布《入菩萨行论 善说海》第57节课 配套文本
http://www.zhibeifw.com/study/all.htm

思考题424、有些人平时什么都不做,每天雇保姆到家里干活,对此现象你如何看待?你平时是怎么做的?

18、欲人侍奉:让别人为自己洗脚等作承侍;

    另外,若想找仆人提水、做饭、做事情,让自己每天过得很快乐,这种想法也不太好。在这个世界上,功德圆满、过失远离的唯一就是我等本师释迦牟尼佛,佛陀当年并不是找不到弟子去化缘,但他也是自己到城市里面托钵。所以大家若有自理能力,最好不要高高在上,凭自己是上师或者自己有钱有地位,就让下面的人做种种侍奉,这实际上真的折福报!


    以前马尔康那边有位法师,他对因果相当谨慎:别人给他一堆木材,他马上把它送回去;别人为他提一壶水,第二天他也亲自给别人提一壶。而现在有些懒惰的人,什么事情都不想干,有点钱就指使保姆做这个做那个,自己像主人一样养尊处优。其实,现在你是主人,下一辈子可能就变成仆人,恭恭敬敬地为主人做事,因果是不会错乱的,一定会有这样的报应


    所以我们最好不要有侍者,除非你利益众生的事情非常忙,让别人照顾也不是因为懒惰。除了这种情况以外,一般来讲,生活能自理的话,把所有的事情都让别人做,从世间的角度来讲也不太合理。因此作为利他的修行人,我们应该自食其力。格玛旺波.丹增诺吾(《赞戒论颂》的作者)的传记你们方便时也看一下,他在58岁之前,一直是自己烧茶做饭,随身不带任何侍者,接近圆寂的后两年(60岁圆寂),由于生活无法自理,才开许别人给他烧茶。看了他的传记后,我内心很感动,确实认为自己应该照顾自己,否则,今天我当你的主人,来世我变成你的奴仆;今天我杀了你,来世你杀了我,因果报应是丝毫不爽的。


附录:卖佛像、佛经、佛塔的过失极为严重
第51节课
思考题397、现在有些佛教徒以高价贩卖经书,美其名曰是在弘扬佛法,但实际上将所得利润用来买房子、买轿车,这种行为有过失吗?应该如何忏悔?怎样卖经书才没有过失?

    现在有种现象比较严重,一些居士和出家人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为买卖品,经常贩卖佛像、佛经、佛塔,这是非常有过失的。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,有些人还认为自己在弘扬佛法。实际上,如果将这些卖佛像、佛经、佛塔的钱自己使用,过失是极为严重的宁可自己饿死,也不能用这些钱财过活


    前一段时间也有人问:“如果以前毁坏过佛像佛塔,现在应该如何忏悔?”智悲光尊者的《功德藏注疏》里面说:“依靠三宝而造的罪业,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。如果毁坏过佛像、佛经和佛塔,则应按照二倍以上修复,然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。”比如说,自己以前毁坏过佛塔,那就要造两座以上价值形状等各方面比以前更殊胜的佛塔,造完以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;以前如果卖过经书,(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佛教徒卖经书,且以高价在卖,用这些利润来买房子装修,或者给孩子做学费等等,这样非常不好!)现在就要印两本经书,然后再忏悔,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卖经书了。


    有些人问:“那我纯粹是为了弘扬佛法而卖经书,可不可以呢?”如果你自己没有享用这些利润,全部又用来印经书倒是可以这也没有什么过失,但你能不能这样做呢?自利和他利是要分清楚的,有些人挂羊头卖狗肉,表面上是在利益众生,但实际上就想为了自己牟利。可能有些人确实不懂,但有些人即使懂了也觉得无所谓,根本不把因果当一回事。

    世人为了身体,宁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;为了保住生命,在身上截一部分肢体也心甘情愿;但是为了保护佛法,按理来讲,舍弃生命也是应该的,这就是我们的使命,是佛教徒的重大责任。可是现在的佛教徒,虽然大多数非常不错,有些人的发心和精进,我们出家人听起来也非常惭愧,觉得自己就连一个在家居士都不如,有时候真的不好意思。但也有一些人打着佛教的招牌,成天搞一些自己的利益。这样没有必要!你要学佛,就要如理如实地学,最好不要依靠佛法而堕入地狱堕地狱的因,外面的社会上比比皆是,不需要用这种方式!

(看雪客附注:前两年有位做佛像生意的商人欲供养上师嘎玛仁波切30万元,被上师婉言谢绝了。上师说:卖佛像挣的钱谁敢要啊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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