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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案--为小失大

2010-11-14 07:51| 发布者: 慧莲| 查看数: 529| 评论数: 0

摘要:  这个故事比喻∶如果光要为争求少利,不惜败坏自己的操行,结果往往得不偿失,甚至会名利双失,现世受了恶名,世来还须受报,这种作法,实在太愚笨了。   
 从前有一个商人,借给别人五分钱,那人很久没来还,他就跑去索取。他到那面去,路上经过一条大河,雇船用去两角钱,到了那个人家里又不在家,回来又出了两角钱,来去的渡船费用要花去了四角钱。这样,空劳一场,没有得到什麽,却损失了数倍於债款的钱。
 
  这个故事比喻∶如果光要为争求少利,不惜败坏自己的操行,结果往往得不偿失,甚至会名利双失,现世受了恶名,世来还须受报,这种作法,实在太愚笨了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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