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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微草堂笔记白话文--卷一(4)

2011-6-6 06:18| 发布者: 慧莲| 查看数: 2450| 评论数: 0

摘要: 滦阳消夏录(一)

 

    蓄志报复

 

  又去余家三四十里,有凌虐其仆夫妇死而纳其女者。女故慧黠,经营其饮食服用,事事当意。又凡可博其欢者,冶荡狎昵,无所不至。皆窃议其忘仇。蛊惑既深,惟其言是听。女始则导之奢华,破其产十之七八,又谗间其骨肉,使门以内如寇仇,继乃时说水浒传宋江柴进等事,称为英雄,怂恿之交通盗贼,卒以杀人抵法。抵法之日,女不哭其夫,而阴携卮酒,酬其父母墓曰:父母恒梦中魇我,意恨恨似欲击我,今知之否耶?人始知其蓄志报复。曰:此女所为,非惟人不测,鬼亦不测也,机深哉。然而不以阴险论。春秋原心,本不共戴天者也。

 

    又,离我家三四十里的地方,有一富户。户主残暴地凌虐自己的仆人,将仆人夫妇致死以后,霸占了他们的女儿。其女一向聪明狡黠,善解人意。侍奉户主的饮食服用,样样都很称心。而且对户主温柔体贴,淫荡狎昵,打情骂俏。凡能博得他欢心的事情,无所不做。人们都背后议论她忘记了杀父之仇,户主受她迷惑,对她宠爱日益加深,以致达到了只有她的话才肯听从的程度。此女开始引导他追求奢侈豪华,把家产破费了十之七八。随后又鼓弄是非,离间骨肉关系,使一家人互相之间成为仇人。接着,经常向他讲述《水浒传》宋江、柴进等人物故事,称赞他们是英雄好汉,怂恿他去交结盗贼。这位富户户主最后竟以杀人偿命。行刑这天,此女没有去哭她的丈夫,而是暗备酒果,到父母墓前进行祭祀$她对着父母坟墓说:双亲经常托梦指责我,对我怨恨切齿,多次要打我。今天明白了吗?人们这才知道她原来是为了蓄志报仇,说:这个女人的行为,非但人不能测,就是鬼也未能窥破,心机真深啊!然而,人们并不认为她阴险,《春秋》主张:原心定罪,推究本意,杀父之仇本来就是不共戴天的呵。

 

    乌鲁木齐二事

 

  余在乌鲁木齐,军吏具文牒数十纸,捧墨笔请判曰:凡客死于此者,其棺归籍,例给牒。否则魂不得入关。以行于冥司,故不用朱判,其印亦以墨。视其文鄙诞殊甚。余曰:此胥役托词取钱耳,启将军除其例。旬日后,或告城西墟墓中鬼哭,无牒不能归故也。余斥其妄;又旬日,或告鬼哭又近城,斥之如故;越旬日,余所居墙外,颥颥有声,余尚以为胥役所伪;越数日声至窗外,时月明如画,自起寻视,实无一人。同事观御史成曰:公所持理正,虽将军不能夺也。然鬼哭实共闻,不得照者,实亦怨公,盍试一给之,姑间执谗慝之口。倘鬼哭如故,则公亦有词矣。勉从其议。是夜寂然。又军吏宋吉禄在印房,忽眩仆,久而苏云见其母至。俄台军以官牒呈,启视则哈密报吉禄之母来视子,卒于途也。天下事何所不有?儒生论其常耳。余尝作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,中一首云:白草飕飕接冷云,关山疆界是谁分,幽魂来往随官牒,原鬼昌黎竟未闻。即此二事也。

 

    我在乌鲁木齐时,军吏拿来几十张文书,捧着墨笔请我签批,说:凡是客死在此地的人,其灵枢回家乡,照例要给文书,不然死者灵魂就不能进关。因这个文书通行于阴曹地府,所以不用朱笔签发,上面的印也是黑色的。文书上的行文字迹都极其低劣,我说:这不过是里中小吏们变着法子捞钱罢了,应请求将军去掉这个规矩、过了十天,有人报告我说,城西的墓地里有鬼哭,因为没有文书回不了家乡。我斥责他胡说八道。又过了十天,有人报告鬼哭声近城了。我还像上次那样斥责了他。之后又过了十天,我住处的墙外索索有声。我以为是小吏在捣鬼。过了几天,声音到了窗外。当时月光明亮,我亲自出去寻视,什么也没有发现。同事观成御史说:你坚持的是正确的,即便是将军也不能责怪你。不过鬼哭是大家都真切地听到了的,得不到文书的鬼,必定要怨恨你。何不试试给它们文书,姑且堵堵那些说三道四的人的嘴。倘若鬼还哭,那么你也有可说的了。我勉强听从了他的建议,这天夜里鬼就寂然无声了。还有,军中佐吏宋吉禄在掌印的房里,忽然昏倒在地,好久之后他醒过来说,看到他母亲来了。不一会儿台军呈上来一封公文,打开一看,是哈密县报告宋吉禄的母亲来探视儿子,在路上去世了。天下什么事没有,儒生们论起来,说这很平常。我曾写了乌鲁木齐杂诗一百六十首,其中有一首说:白草在风中飕飕响,一直远接阴云,关隘山川的疆界是由谁来划分的?鬼魂来往随着公文,在《原鬼》中韩昌黎也没有写到这种事。写的就是这两件事。

 

    渡江僧

 

  范蘅洲言,昔渡钱塘江,有一僧附舟,径置坐具,倚樯竿,不相问讯。与之语,口漫应,目视他处,神意殊不属。蘅洲怪其傲,亦不再言。时西风过急,蘅洲偶得二句,曰:白浪簸船头,行人怯石尤。下联未属,吟哦数四,僧忽闭目微吟曰:如何红袖女,尚倚最高楼。蘅洲不省所云,再与语,乃不答。比系缆恰一少女立楼上,正著红袖,乃大惊,再三致诘。曰:偶望见耳。然烟水淼茫,庐舍遮映,实无望见理。疑其前知,欲作礼,则已振锡去。蘅洲惘然莫测,曰:此又一骆宾王矣。

 

    范蘅洲说:从前渡钱塘江,有一个和尚搭船,把坐具放在船上,倚着桅杆,也不与其他人打招呼。别人与他说话,只是口中随便应答而已,眼睛却望着别的地方,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。范蘅洲觉得和尚太傲慢,也不与他答话,当时西风很大,范蘅洲诗兴大作,就偶成两句诗:白浪簸船头,行人怯石尤。下联的两句还未构思妥贴,只好三番五次地吟咏上联两句。和尚忽然闭上眼睛,轻声地吟道:如何红袖女,尚倚最高楼?范蘅洲不知所云。又与和尚说话,和尚仍然不回答。待船到岸边系缆绳的时候,见一位少女站在岸边的楼上,正着红衣。范蘅洲大惊,再三向和尚请问。和尚说:我偶然望见罢了。然而当时船在江中,烟波浩淼,庐舍遮挡,和尚根本望不见对岸的景物。范蘅洲怀疑和尚有先知先觉的功能,向他致意敬礼,但和尚却已拄着锡杖走了。范蘅洲怅然地说:这又是一个骆宾王了!

 

    老桑树

 

  清苑张公钺,官河南郑州时,署有老桑树,合抱不交,云栖神物,恶而伐之。是夕其女灯下睹一人,面目手足及衣冠,色皆浓绿,厉声曰:尔父太横,姑示警于尔。惊呼媪婢至,神已痴矣。后归戈太仆仙舟,不久下世。驱厉鬼,毁淫祠,正狄梁公、范文正公辈事,德苟不足以胜之,鲜不致败。

 

    清苑张钺在河南郑州做官时,官署里有棵老桑树。两手还合抱不过来,说是栖息着神灵怪异之物。张觉着厌恶而把它砍伐掉了。这天夜里,他的女儿灯下看到一个人,面目手脚以及衣帽都是深绿的颜色,厉声说:你的父亲太霸道,暂且在你身上显示警戒!张钺吃惊地叫仆妇婢女到来,女儿神气已经痴呆了。后来嫁与太仆戈仙舟,不久死去。驱除恶鬼,毁坏淫邪的祠庙,正是狄梁公、范文正公那样人的事。德行如果不足以胜过它,少有不自取其败的。

 

    阳宅与凶宅

 

  钱文敏公曰:天之祸福,不犹君之赏罚乎?鬼神之鉴察,不犹官吏之详议乎?今使有一弹章曰:某立身无玷,居官有绩,然门径向凶方,营建犯凶日,罪当谪罚,所司允乎驳乎?又使有一荐牍曰:某立身多瑕,居官无状,然门径得吉方,营建值吉日,功当迁擢,所司又允乎驳乎?官吏所必驳,而谓鬼神允之乎?故阳宅之说,余终不谓然。此譬至明,以诘形象,亦无可置辩。然所见实有凶宅。京师斜对给孤寺道南一宅,余行吊者五;粉坊琉璃街极北道一宅,余行吊者七。给孤寺宅,曹宗丞学闽尝居之,甫移入,二仆一夕并暴亡,惧而迁去;粉坊琉璃街宅,邵教授大生尝居之,白昼往往见变异,毅然不畏,竟殁其中。此又何理欤?刘文正公曰:卜地见书,卜日见礼,苟无吉凶,圣人何卜?但恐非今术士所知耳。斯持平之论矣。

 

    钱文敏说:上天降的祸福如同君主给予的赏罚,鬼神的鉴察如同官吏的审议。假设有一份弹章说:某人一生没有污点,做官也有政绩,但他家的门户向着凶(不吉利)的方向,建房时冒犯凶日,有罪应当贬官。主管官员是批准呢还是驳回呢?假设又有一份荐书说:某人一生污点很多,做官也很糟糕,但他家的门户向着吉方,建房时正值吉日,有功应当升官。主管官员又是如何处理?是批准还是驳回呢?世上官员必定驳回的,能说鬼神会批准吗?因此,所谓阳宅之说,我始终是不相信的。这个比喻非常明白,就是拿来去问相术家,也没有可以置辩的余地。然而,就我所见,也确实有凶宅。京师斜对面孤寺道南有一处宅院,我已经吊丧五次;粉坊琉璃街极北道西还有一处宅院,我已经吊丧七次;给孤寺宅院,宗丞曹学闵曾住过,刚搬进去,两位仆人就在同一天晚上一起暴死,曹家害怕,当即迁走;琉璃街宅院,教授邵大生曾住过,白天就往往见到怪异,邵教授不怕邪,终于死在这处宅中。这又是什么道理呢?刘文正公说:卜问吉祥宅地见于《书经》,卜问吉祥日子见于《礼记》。如果没有吉凶,圣人为什么还要卜问呢?不过,这恐怕已经不是当今术士们所能懂的了。这才是公平合理的议论。

 

    老杏树

 

  沧州潘班,善书画,自称黄叶道人。尝宿友人斋中,闻壁间小语曰:君今夕无留人共寝,当出就君。班大骇移出。友人曰:室旧有此怪,一婉娈女子,不为害也。后友人私语所亲曰:潘君其终困青衿乎?此怪非鬼非狐,不审何物,遇粗俗人不出,遇富贵人亦不出,惟遇才士之沦落者,始一出荐枕耳。后潘果坎壈以终。越十余年,忽夜闻斋中啜泣声。次日,大风折一老杏树,其怪乃绝。外祖张雪峰先生尝戏曰:此怪大佳,其意识在绮罗人上。

 

    沧州人潘班,擅长书画,自称黄叶道人。一次在朋友的书斋里住宿,听见墙壁里有人小声说:你今夜不要留别人在这儿住,我出去陪你。潘班吓得赶紧搬了出去。朋友说:书斋里过去就有这个怪物,是一位文雅可爱的女子,不害人的。后来这位朋友私下里对亲近的人说:潘君可能这一辈子就当个书生了,书斋中的这个怪物不是鬼也不是狐狸,不知道是什么来历。它遇见粗俗的人不出来,遇见富贵的人也不出来,只有唯见了有才而落魄的人,它才出来侍寝。后来潘班果然困顿不得志而终。,十多年之后的一天夜里,忽然听到书斋中有哭泣声。第二天,大风刮断一棵老杏树,这个怪物也绝迹了。外祖父张雪峰先生曾开玩笑说:这个怪物真不错,它的见识可比一般女子高多了。

 

    百年女鬼

 

  陈枫崖光禄言,康熙中枫泾一太学生,尝读书别业,见草间有片石,已断裂剥蚀,仅存数十字,偶有一二成句,似是夭逝女子之碣也。生故好事,竟其墓必在左右,每陈茗果于石上,而祝以狎词。越一载余,见丽女独步菜畦间,手执野花,顾生一笑。生趋近其侧,目挑眉语,方相引入篱后灌莽间,女凝立直视,若有所思,忽自批其颊曰:一百余年心如古井,一旦乃为荡子所动乎?顿足数四,奄然而灭。方知即墓中鬼也。蔡修撰季实曰:古称盖棺论定,于此事,知盖棺犹难论定矣。是本贞魂,犹以一念之差,几失故步。晦庵先生诗曰:世上无如人欲险,几人到此误平生,谅哉。

 

    据光禄大夫陈枫崖说:康熙年间,浙江枫泾有一位太学生在别墅中读书,见草丛中有一片石,已断裂剥蚀,上面有数十字,偶然有一两句完整的句子,看来好似一位夭折女子的石碑。这位太学生向来好事,估计夭女之墓就在附近,于是就常常在残碑上陈设一些茶点,而祈祝一些猥亵之词。大约过了一年多,见到一位漂亮的女子独自在菜畦间走。她手中拿着一枝野花,对着太学生嫣然一笑。太学生走到她的身旁,以眉目挑逗传情。女子引着太学生来到篱笆后的灌木丛中,就站住了,两眼直楞楞地看着太学生,似略有所思。忽然她自己打自己的脸,并说:一百多年来,心像古井一样,却被这放荡小子勾引动心。于是不住地顿脚,倏然不见了。这才知道她就是墓中之鬼。蔡季实撰修说:古语说盖棺定论,从这件事可知,盖棺也难定论呵。这本是贞节的鬼魂,还因一念之差,几乎失去她原来的操守。朱熹有诗说:世上无如人欲险,几人到此误平生。确实如此啊!

 

    哑鬼

 

  王孝廉金英言,江宁一书生,宿故家废园中,月夜有艳女窥窗,心知非鬼即狐,爱其姣丽,亦不畏怖,招使入室,即宛转相就。然始终无一语,问亦不答。惟含笑流盼而已。如是月余,莫喻其故。一日执而固问之,乃取笔作字曰:妾前明某翰林侍姬,不幸夭逝,因平生巧于谗构,使一门骨肉如水火,冥司见谴,罚为瘖鬼。已沉沦二百余年,君能为书金刚经十部,得仗佛力,超拔苦海,则世世衔感矣。书生如其所乞,写竣之日,诣书生再拜,仍取笔作字曰:藉金经忏悔,已脱鬼趣。然前生罪重,仅能带业往生,尚须三世作哑妇,方能语也。

 

    王举人金英说:江宁有一个书生,住宿在老家的废园里。一天夜晚,月色明亮,有个艳丽的女子在他窗前偷看,知道不是鬼就是狐。但因爱她的姣好美丽,也不害怕。书生招呼让她进入室内,这女子就温柔多情地主动亲近。但是始终没有一句话,问她也不回答,只是含笑,流转目光看着他。像这样有一个多月,不知道是什么缘故。一天,书生拉着她一定要追问,女子才拿笔写字说:我是前明某翰林的侍妾,不幸短命而死。因为平生巧于进谗陷害,使得一门骨肉,如同水火一样不相容。阴司给予谴责,罚做哑鬼,已经埋没沦落二百多年了。您如能够替我写《金刚经》十部,使我得以仰仗佛的力量,超度救拔于苦海之中,那我就世世代代心怀感激了。书生依照她的请求去做。写完的这一天,女子到书生这里一拜再拜,仍旧拿笔写字说:依凭着《金刚经》的忏悔,已经脱离了鬼的境界,但是前生的罪孽重,只能带着业障前往投生,还得要做三辈子哑妇,才能够说话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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