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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微草堂笔记白话文--卷十五(1)

2011-8-19 07:42| 发布者: 慧莲| 查看数: 1344| 评论数: 0

摘要: 略

 

 读书人自重

 

    冯静山御史家有个仆人忽然发狂,一边打自己的嘴巴,一边说胡话道:我虽潦倒不得志而死,毕竟还是个读书人。你是什么东西,敢不给我让路?今天要好好惩罚你一下,让你明白点。静山亲自跑来探望,问那鬼魂说:您是在白天显形吗?阴间与阳间有别,您这样做恐怕不合适;您是隐着形吗?那么您能看见这些仆人,而这些仆人却看不见您,他们又怎么知道回避您呢?他的仆人随即变成昏睡的样子,不久便醒过来,恢复正常了。我有个学生叫耿守愚,是桐城人,很注意自己的操守,而喜欢与人争礼节。我曾经与他谈论此事,说:读书人往往盛气凌人,想让别人尊敬自己,以为这就是自重。而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重还是不重,需取决于本人的作为。如果自己的品德与圣贤相比也没有什么好惭愧的,那么虽然王侯拿着扫把扫地来迎接自己,也不能增添荣耀;虽然自己作以土垒墙的苦力,也不算什么耻辱。可贵的东西在我自身,外在的东西根本不值得计较。如果一定要根据别人的态度来衡量自己的轻重,那就要靠别人尊敬,自己才感到荣耀;别人不尊敬,自己就感到屈辱。这样,男女奴仆们就都可操纵我的荣辱,这不是把自己看得太轻了吗?守愚说:您生来富贵,所以才持这种看法。贫寒的读书人如果因贫贱而失去傲气,就见不出读书人的尊严,也就更会被人看不起了。我说:这是田子方的观点,朱熹已经批驳过了。这是一种重外而不重内的态度,不必再辩了。即就这种说法本身而论,它的意思也不过是说要以道德为重,不应该因为贫贱而自己轻视自己,而并不是说可以毫无道德,只是因为贫贱就可以在别人面前傲气十足。如果真像你所说的,那么乞丐比你更贫穷,奴仆比你更低贱,他们都在你面前傲气十足,你能说这是他们在树立自己的品格吗?我已去世的老师陈白崖先生曾在书房中题写一副对联:事能知足心常惬,人到无求品自高。这才是真正说到了根本上,这七个字真可以千古流传了。

 

    道士魔术

 

    龚集生说:乾隆四年,他住在京城灵佑宫,结识了一位道士,时常在一起饮酒对酌。一天,龚集生请朋友们去看戏,也邀请了这位道士,道士欣然相随。看完了戏,归来时天色将晚,道士拱手对大家说:承蒙诸位雅意,邀我看戏,无以为报。今夜,我想请大家看一场木偶戏,不知是否可以?众人自然愿意。到了夜间,他们走进道士的住房,见屋里只有一张大方桌,桌边摆放了一些水酒和果品。桌子中央,放着一只棋盘。道士招呼小童关了外面的门,请诸位来宾围着桌子坐好。酒过三巡,道士将界尺一拍,地一声,只见有几个八、九寸高的小人儿落到了棋盘上,一块儿呦呦嘤嘤地演起戏来,声音如同四、五岁的小孩儿,而男女演员的穿装打扮以及戏中的唱腔、道具,都和剧场里一样。一出戏唱完,这些小人儿忽地不见了。紧接着,又有几个落到棋盘上,另演了一出。众人又是惊讶又是高兴。他们开怀畅饮,直至午夜时分。道士又命小童在外屋的桌子上放置了数百枚鸡蛋和几坛白酒,棋盘上发出的乐曲声戛然而止,紧接着,外屋传出了吃喝声。众人忙问道士:这是什么法术?道士说:凡是炼成五雷法的人,都可以驱使狐辈去做事。狐辈能够变化,可大可小,所以我调遣他们来演戏,满足咱们一夜的消遣。不过,驱使他们干这种事可以,如果让他们去偷盗,或是去作祟害人,或者摄召狐女寻欢作乐,那么上天就会立即施以惩罚。此情此景,众人见所未见,于是恳请道士于第二天夜间再演一次,道士答应了。第二天晚上,众人又抵达道士的住所,可是没见到主人。原来,道士带着小童早已离去了。

 

    卜者先知

 

    据占卦人童西磵说:他曾见两人下棋,其中一人事先画出一张棋局图,如黑九三、白六五之类,放在竹箧里。下完棋,打开一看,与棋盘上的棋局完全一致。不知这是什么法术?《前定录》中载,开元年间,宣平坊的王某,为李揆卜算功名。王某交给李揆一个信封,里面有几十张纸,说:你被任为拾遗那天再打开看。后来李揆经李推荐,皇上叫大臣考他的文章。第一个题目是《紫丝盛露囊赋》,第二个题目是《答吐蕃书》,第三个题目是《代南越献白孔雀表》。李揆从上午十一点一直写到下午七点才写完。三篇文章中,共涂改了八个字,旁边加了两句注释。第二天,他被任为左拾遗。过了十多天,他才拆开王某给他的信封,里面有三篇文章,和他写的三篇文章相同,连涂改、注释处都一模一样。可见古时就有这种法术,下棋人不过是向别人学得了这种法术而已。举笔构思、临盘布子,即便是当事人也往往料不到结局,而算卦的却能预先知道。可见任意的事还逃不过定数,那些巧取豪夺,整天忙于勾心斗角的人,能不能罢手呢?

 

    西藏野人

 

    被流放到乌鲁木齐的犯人刚朝荣说:有两人到西藏做生意,各骑着一头骡子,在山中迷了路,分不清东西南北了。忽然有十多人从悬崖上跳下来。他们以为遇上了夹壩(西番人称强盗为夹壩,就像额鲁特人所说的玛哈沁。),待来至近前才看清这些人都身高七八尺,混身上下都长着黄或绿色的毛,脸面似人非人,声调像鸟叫,听不懂他们说什么。两人知道这是些妖怪,心想这下完了,便颤抖着趴在地上。这十多人却相视而笑,好像没有要抓来活吃的意思,而只是把两人夹在腋下,赶着骡子走。到了一个山坳,把人放在地上,将一头骡子推在坑里,拔出刀子杀了另一头,然后点火烧熟,围坐大吃起来。他们还把两个商人拎来就坐,在面前放上肉。这两人看他们好像没有恶意,况正饿得慌,也便吃起来。吃饱之后,这十多个怪物都拍着肚子仰头长啸,声音像马嘶。其中两个怪物仍各夹着一个人,攀越了三四道峻岭,敏捷得像猿猴、飞鸟。把两人送上大道后,各赠给了一个石头,转眼便不见了。这石头像瓜那么大,是绿松石。两人回来卖掉了绿松石,得的钱是他们所受损失的一倍。这事发生在乾隆三十、三十一年之间。刚朝荣曾见过其中一人,说得很详细。这不知是山精还是木魅。看他们的作为,好像不是妖怪。也可能是在崇山幽谷之中有这么一种野人,自古以来就没有与外界接触吧。

 

    珍奇水晶

 

    福建漳州出产水晶,据说各种颜色都有,然而赤色的从不曾见到,所以以紫色的最为贵重。另有一种叫做金晶的,与黄晶完全不同,最不易得到。即使偶尔得到,也只不过豇豆、瓜籽那么大。只有海澄公家有一颗,像一只三条腿的蛤蟆,可以作扇坠,看去像纯金的液凝成,晶莹透明,是件希有宝物。杨景素巡抚做福建汀漳龙道道员时,曾对我说起,但也不过是传闻如此,并不曾亲眼见到。姑且记载在这里,让人们知道有这么回事吧。

 

    陈氏古砚

 

    陈来章先生,是我的亲家。他曾经得到一方古砚,上面雕有云中仪凤的图案。梁瑶峰相国为此砚题铭道:其鸣将将,乘云翱翔。有妫之祥,其鸣归昌。云行四方,以发德光。当时是乾隆三十八年闰三月。(按:铭文只署闰月,这是按古人的惯例)乾隆四十五年,这方砚被人盗去。到了乾隆五十二年,先生的二儿子陈闻之得知了这方砚的下落,多方设法,才又买了回来。乾隆五十八年六月,陈家又来求我题铭。我写的铭文是:失而复得,如宝玉大弓,孰使之然?故物适逢。譬威凤之云,翩没影于遥空;及其归也,必仍止于梧桐。富贵人家的子孙,从祖宗手里得到传家宝物而又丢弃散落的,为数不少啊。我曾经见过一个媒婆,带着几件玉佩,说是替某先生寻找买主。外面裹着的废纸,竟是四页北宋刻本的《公羊传》,我为之感慨不已。陈闻之对自己的先人已丢失的东西,隔八年后又把它买回来,又请人再写铭文,以求它能长久流传下去。人们的用心,真是相差太远了。

 

    三宝和四宝

 

    董家庄有个佃户叫丁锦,生了一个儿子叫二牛,还有一个女儿,招了个倒插门的女婿,叫曹宁。他帮助这家人干活,关系处得很好。二牛生了个儿子叫三宝。女儿生了一个女孩,因住在娘家,便随着排下来叫四宝。这两个小孩在同年同月出生,只差几天。姑嫂一起看护、哺养这两个孩子,在襁褓中就已定下了婚姻。三宝四宝又非常友爱,渐渐长大之后,两人便形影不离。小户人家不知避嫌,看见两个孩子在一起玩耍时,即常指着说:这是你丈夫。这是你老婆。两个孩子虽然不懂是什么意思,但已经听顺了耳。到了七八岁,稍稍懂事了,但两个孩子仍然跟着二牛的母亲同睡同起,也不避忌。康熙六十年到雍正元年间,年年歉收。丁锦夫妇相继去世,曹宁流落到京城,穷得养活不了自己,便把四宝典卖到陈郎中家。(不知叫什么名字,只知道是江南人。)二牛跟着来到京城,赶上陈郎中需要馆童,也把三宝典卖给了陈家。二牛告诉三宝不要说他和四宝已定为夫妻。陈郎中家法严厉,每当打四宝时,三宝就在私下里哭;打三宝时,四宝也是这样。陈郎中生疑,便把四宝转卖给郑家(有人说,就是貂皮郑家。),赶走了三宝。三宝又去找介绍他来陈家的老妈子,老妈子又把他介绍到一家去当馆童。过了一段时间,他打听到四宝的所在,便通过各种关系,也来到了郑家。几天之后,他才见到了四宝,两人抱头痛哭。当时两人都十三四岁了。郑某觉得奇怪,两人便谎称是兄妹。郑某看他们的名字排行相连,也就不怀疑了。然而内外宅隔绝,两人只能在出入时彼此眉目传情而已。后来年成好了,二牛、曹宁一起到京城赎子女,辗转寻访到了郑家。郑某这才知道这两个孩子本来定为夫妻,便很同情他们,想帮助操办婚礼,于是留他们仍在郑家服役。郑家的馆师严某,是一个道学家。他不了解如今世情与古时不同,便提出异议说:中表结婚是违背礼法的,也是律令所禁止的。犯了这一条,上天也要施以惩罚。主人的想法很好,但我们这些读书人,应当以端正风俗教化为己任,见了违理乱伦的事而不阻止,是促成别人做坏事,这不是君子的行为。他以辞职相要挟。郑某本来就善良懦弱,二牛、曹宁都是乡巴佬,听说违法罪重,都吓得打消了让两人结合的念头。后来四宝被卖给一个后补官员做妾。没过几个月,四宝便病逝了。三宝发疯跑出去,也不知哪儿去了。有人说,四宝虽然被胁迫而去,但她毁容之后不停地哭泣,实际上并没有与后补官同房。可惜不知详情是怎么回事。如果真是这样,这两个人在天上人间,会再次相见,肯定不会就此永别。只是严某做出这种罪孽,不知出于什么心,也不知他究竟要干什么。不过天理昭昭,他不会有好报的。还有人说,严某不是拘泥于古法,也不是沽名钓誉,而是对四宝存有非分之想,妄图夺为己有。如果是这样,那么地府设立的地狱,正是为这种人预备的。

 

    水中冤鬼

 

    乾隆三年,大运河水浅,运粮船一艘接一艘都搁浅不能航行,于是演戏祭神。运粮官也在场,正上演《荆钗记》中投江那一出。扮演钱玉莲的演员忽然跪在舞台上哀哭起来,声泪俱下,喃喃说个不停。说的是福建话,一句也听不懂。人们明白是鬼附体了。追问他怎么了,鬼又听不懂话。扔给他纸笔,这人摇头好像不识字,只是指天画地,叩头痛哭。大家没办法,便把他扶到岸上。他仍呜咽挣扎,直到人们散去才停止。过了一会儿,这人清醒过来,说突然看见一个女子,手里拎着自己的头从水里出来,把他吓得灵魂出了窍,后来的事就不知道了。这肯定是滞留水底的鬼魂,看见官员在此,所以出来喊冤。但看不见她的形体,言语又不通。打发会水的下河去寻找尸体,也没有找到。兵丁中也没有女子的,查不出究竟。官员只好联名写了份状子,送到城隍祠里烧了。四五天后,有个水手无缘无故地自杀了。可能他就是害死这位女子的凶手,终于遭到神的惩罚吧。

 

    文人好名

 

    郑慎人太守说:曾有几位朋友在一起评论福建人写的诗,对明代的福建诗人林鸿的诗颇为不满。半夜就寝后,听到笔和砚发出格格的声音,大家都以为是老鼠。第二天,见桌上有两行字,写的是:檄雨古潭暝,礼星寒殿开这样的诗句,好像唐代诗人钱起、郎士元等人也不曾写到,你们能说我的诗全是模拟唐诗吗?当时一起睡觉的几个人,笔迹都与桌上的字不同。除开这几个人,另外又没有人能写出这样的语句。可见文人喜欢争名,死了还不罢休。传说东汉时的郑玄死后还化为恶鬼为自己争名,这事也许是真的呢。

 

    乩仙诗

 

    黄小华说:西城有个人扶乩,乩仙降临,赋诗一首:簌簌西风木叶飞,断肠花谢雁来稀。吴娘日暮幽房冷,犹著玲珑白苎衣。众人都不解其意。乩仙又写道:刚才路过某户人家,见新娶来的小妾被正妻锁在空房里。这女孩身世飘零,与她的丈夫隔离,这固然是她命中注定;只是她现在又冷又饿,实在可怜,使人难过,我所以很伤感地咏了这首诗。我顺便敬告各位先生,如果您没有控制自己悍妒的妻子、使妻妾和睦相处的本领,请不要轻易生出娶妾的念头,这也算是积阴德啊。众人询问乩仙名号,乩书写道:无尘。再问别的,就没有答复了。据考察,李无尘是明末著名歌妓,河南祥符人,清军攻陷开封时,投水而死。她有诗集传世,作品语言隽秀拔俊。所作《哭王烈女》一诗中,有:自嫌予有泪,敢谓世无人。之句,措词得体,尤为文人们所称道。

 

    女子贪利失身

 

    遗下一把稻穗,以接济寡妇家的生活。这种事最远见之于周代的小雅中。乡村里麦子熟时,妇女儿童几十人成群,跟在收割人的后面,拾取遗留下来的麦穗,称之为拾麦。农家沿习下来成为一种风俗,割麦时任她们在身后拾,并不干涉,就像古时那样。随后人性渐渐淡薄,唯利是图,于是收割时遗留不多,拾来的不够吃,于是便发生了盗窃抢夺之事。渐渐地也就有悖于古时仁慈的心意了。所以到了四五月间,露宿的妇女遍地都是。有几位妇女在静海的东边,乘夜凉赶路,远远地望见一个地方有灯火,便去讨水喝。到后见门庭华丽,僮仆都穿着新衣服。堂上点灯奏乐,似乎正在宴客。只见有三位贵人正坐在榻上,在喝酒吃菜。这几位妇女说了来意,把门的报告主人。主人答应了,转过头又把把门的叫回去,附耳说了几句。把门的出来,小声对一个年岁大的妇女说:这儿离城市较远,仓卒中不能叫来妓女。主人想在你的同伴中,选出三位长相端正的去陪酒陪床,每人赠给百两银子。别人也都有赏。你如果能转达这个意思,赏钱会加倍。这位老妇女悄悄地对另几位说了。大家贪图钱财,便怂恿年轻妇女答应下来。于是有三位妇女便被领进去,洗澡打扮,换了衣服陪客。其他几个妇女则在另一间屋里,也有酒有菜。到了夜里,三个贵人各自搂着一个女人到了自己的住处,全院里都灭灯就寝了。几位妇女走路疲乏,也酣然大睡。等太阳高高地升起来,她们才睁开眼,则住宅人物等,什么都没有了,只有野草萋萋,一望无际。寻找那三位年轻女人,却都赤裸裸地躺在草丛里,新换的衣服也不见了,唯有旧衣服扔在十余步外的地方,幸好还在。再看所给的银子,却都是纸钱。她们怀疑遇上了鬼,但吃的都是真的,又怀疑是狐狸。或者这儿离海不远,是蛟龙水怪干的。贪利失身,只换来一饱。当她们怅然相对而回忆这一夜时,大概也像是做了一场黄粱梦吧!先兄晴湖说:歌舞美女,风情万种,不过是瞬间的繁华,总会像流水一样逝去。待鸳鸯离散之时,茫茫回首,万事皆空。这和三位女子赤裸地在草丛中大梦醒来一样,岂只有海市蜃楼才是顷刻间的幻景呢。

 

    失身得银

 

    据乌鲁木齐参将德楞额说:他在甘州府时,有两人告状告到张掖县令那儿。甲说对方造谣,乙说有事实。一问,事情原来是这样:这两人是表兄弟,甲带妻子到塞外,乙也同行。到了甘州东数十里的地方迷路了,遇见一人像是贵人家的仆人,说这儿偏僻人少,我的主人离这儿不远,不如去住一宿,明天告诉你们走大道,一行人走了三四里。果然有个小堡,仆人进去。好一会儿才出来招手叫他们进来,走过好几道门,看见一人坐在堂上,问了他们的姓名籍贯,便说:夜深了不能预备饭,只留宿。门边的小屋,只能睡两人,妇女可以和婢女老妈子一起睡。甲和乙就寝后,隐隐听见甲妻的呼唤声。黑暗中出来看,却找不到门,呼唤声也停止了。以为是错觉,睡醒后发觉躺在旷野之中。两人急忙去找甲妻,发现在半里之外的树下赤裸着被反绑了两手,鬓发散乱,衣服挂在树枝上。她说有一个婢女拿着灯笼带她到这儿,这儿有几间漂亮的房子,几个婢女、老妈子。不一会儿主人也来了,逼着我和他一起坐,我抗拒,婢女、老妈子们一起抱着我,解开衣服,绑了胳膊,把我放在床上,便被他奸污了。天快亮时,主人把两件东西放在我的脖子旁。房屋顿时不见了,而我则躺在沙石上。查看扔在脖子旁的东西,却是两锭银子,各刻着重五十两,年号是明代崇祯,县名却是榆次。银子黯淡无光,确实是一百年前铸造的。甲告诫乙不要说出去,约定均分银子。后来甲违约,乙与之争吵,这事才泄露了。甲夫妇坚决不承认。问银子从哪儿来的,说是拾的。又问甲妻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,说是挠破的。甲夫妇的回答支支吾吾,县令猜测乙的话未必是假。县令笑着打发甲说:按律法拾了东西应当交官。考虑你贫困,可以带回去。然后又怒视乙说:你告的如有假,那么失了东西就应当一起交官,你也分不到什么;你告的如果是实,则是鬼给甲妻的报酬,更没有你的份。再废话就打你。于是把两人都哄了出去。县令不按常理来处理这事,可以说是上策。这与拾麦妇女的事差不多。一个是施巧诱骗用利打动女人的心,一个施暴用利打消女人的愤怒。这些鬼怪揣摸人心,投其所好,伎俩都差不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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